基督徒的人生觀
查時政弟兄
經文:羅馬書十二章1-2節
從剛才馬傳道帶領我們讀的聖經及唱的詩歌中,已提醒弟兄姐妹今天是一個甚麼日子?今天是聖經中所說的「五旬節」∣是逾越節以後的第五十天,也是聖靈降下的日子,所以也被稱為「聖靈降臨節」。其實,這也是前幾個禮拜,我在思考默想今天講道內容時,幾個主題當中的一個,雖然最後我沒有決定講這方面的經文。
在台北會幕堂傳統習慣上,我們比較注重聖誕節及復活節,最近這十幾年,也開始看重受難節,會鼓勵弟兄姐妹在受難節時禁食並參加教會特別的禱告會來紀念主,有時也安排聖餐擘餅聚會。其實還有一些節日也是值得我們紀念的。我的孩子查忻在荷蘭念書,通常他習慣在我們晚上八九點的時候打電話回來,也就是荷蘭過了中午,利用他下午上課之前打電話回來;但是十天前的下午,秀認在家接到他打來的電話,還以為有什麼特別的事,後來才知道原來是國定假日,不用上課。這個時候也有國定假日?是什麼樣的假日?原來是紀念「耶穌基督復活後升天的日子」。使徒行傳第一章中記載主耶穌於復活後向不同的人顯現前後有四十天,最後在橄欖山宣佈了最有名的信息就是使徒行傳1:8所說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在耶路撒冷、撒馬利亞、猶太全地、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然後就在眾人面前升天了,後來門徒們照著主耶穌所吩咐的聚集在一起禱告等候,再過十天,到了五旬節的時候,就如所應許的,有聖靈降下,門徒們大大的得著能力。所以這幾個日子,包括主耶穌升天的日子,聖靈降臨的日子和聖誕節、復活節一樣,都是值得我們來紀念的。
感謝主,因著聖靈的降臨與同在,使得我們每一位 神的兒女有能力活出合乎 神心意的生活來,我們一起來看兩節經文:
經文:羅馬書12:1~2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世界;祇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許多人會背這兩節經文,也常常聽到傳道人用這兩節經文來勉勵弟兄姐妹,但是我們好像並沒有真正的瞭解這兩節經文,我讀另外一種翻譯給各位參考,這是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
『所以,弟兄姐妹們,既然上帝這樣憐恤我們,我勸你們把自己當做活活的祭物獻給上帝,專心事奉祂,蒙祂喜悅。這就是你們應該獻上的真實敬拜。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祂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
常常我們對這兩節經文有一些誤解,以為這兩節經文是特別說給那些預備要進神學院或已經在神學院讀書的弟兄姐妹聽的,是說給那些要成為傳道人聽的,與一般的信徒沒有關係,因為祇有這些弟兄姐妹才是應該要獻上自己作為活祭。其實不然,如果我們花一些時間瞭解羅馬書的內容你就會發現,這是對每一個信徒說的,保羅是要你我每一位基督徒將自己當作活祭獻給上帝。
到底「獻祭」代表什麼?是表示對神最高的尊敬和效忠,猶太人懂得,非猶太人也懂得。保羅在這裡提到「獻祭」,他要表達的絕對不是這個儀式,因為初代教會時期已經沒有這個儀式了,而且這裡所建議的祭物及方式也不合摩西律法中所規定的。(異教徒才會以人為祭物;怎麼可能有活的祭物或活的祭,一定要經過死的過程,獻祭才能完成。)所以保羅在這裡決不是要我們有這種儀式,乃是要勸勉我們每一個基督徒要為主而活,這是這兩節聖經要告訴我們的。當然在歷史上我們也看到有許多信徒為了堅持所信仰,獻上了身體,獻出了生命,成為殉道者。保羅在這裡也不是勸勉我們做一個殉道者,為主而死;而是要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要我們為主而活。就是要我們在生活上與世人分別為聖,以聖潔的行為、言語、工作為祭,獻給主。保羅也告訴我們,這樣的奉獻是「理所當然」的,「是 神所喜悅的」。所以這就是你我信主以後應該有的人生觀,也是你我服事主的動力。「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主耶穌在我裡面活著。」「或生或死,總叫主的生命在我身上照常顯大。」「祂必興旺,我必衰微。」。這些聖經節都是為主而活的寫照。
上個月二十五日台南市東門長老教會紀念設立一百週年,並且更名為台南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為的是紀念一位英國宣教士多馬o巴克禮牧師(Thomas Barclay 1849~1935),他是一位由英國長老會差派到台灣來的宣教師,不但在南台灣各地宣教,設立教會,還創設了台南神學院-在台灣的第一所高等學府。他也從事文字工作,創辦了教會公報-這是在台灣的第一份報紙,並且參與廈門音漢英大辭典的編撰,推廣閩南語的羅馬拼音白話字,而且是第一位將活版印刷機引進台灣的人,對南台灣長老會的傳道事工、神學教育、醫療事工有極大的貢獻。他一生在世八十六年,將其中最寶貴的六十年為主的緣故,獻給了台灣,他死在台南,葬在台南。他十六歲生日的時候,仍在學校就讀,在那一天把自己的生命完全奉獻給主,立志要永遠跟隨主。在生日那天,簽了一張「獻身契約」,而且在往後的七十年裡,每年在生日那天,他都在這張契約上繼續的簽上自己的名字,表示對主的忠誠。在他四十四歲的時候,娶伊利沙伯為妻,從此與他妻子一起簽名,十六年後伊利沙伯去世,留下他一人,繼續獨自簽名一直到1934年的生日,這是他最後一次的簽名。在他過世之後,人們才從他的遺物中發現這張「獻身契約」。
在這張「獻身契約」裡,寫著:『我以最嚴肅的態度,完全獻在面前。我立志與昔日管轄我的脫離關係,並且奉獻自己在面前。我的心思意念、身體、財物、時間、就是我所有的一切,都奉獻在面前。為了榮耀的名,願終身服從的命令,願意永遠屬於,將一生的主權交給。主阿!求使用我,使我成為服事的器皿。』
這張「獻身契約」所寫的內容,影響了巴克禮牧師的人生,也成了他的事奉觀。這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這節聖經最好的詮釋。不僅是傳道人,而是每一位弟兄姐妹,都應該有這樣的人生觀、事奉觀,真真實實的將信仰在生活中活出來。
在羅馬書12:2也讓我們看到,提供了我們將信仰生活化的幾個原則:
一、「不要效法這世界」:
不要追隨潮流,不要受社會潮流風氣的影響,不要被世界同化,不要向世界看齊,隨時隨地所看到的是急功好利,金錢遊戲,貪得無饜,欺騙當成家常便飯,惡性的競爭,為了達到目標,可以不擇手段,強暴鬥毆成了銀光幕上絕大部分的鏡頭取向,色情八卦成了平面媒體的賣點,當整個社會的風氣越來越低俗的時候,人的言語談吐越來越粗俗的時候,這些人的罪性的表現,絕不是你我效法的對象,你我不能受社會潮流的影響,反而要影響社會,基督徒應該在各行各業中成為別人的榜樣及祝福。在平安穩妥順利的環境中不效法世界的潮流,在困難遭災難的時候,也不效法世界。當年宣教士們將福音帶到中國,帶到台灣,不僅將救恩的福音帶來,在教育、醫療、社會服務等方面也帶給整個社會許多正面的影響,到了現在教會幾乎已不能影響到社會了。讓我們彼此提醒,不要效法這世界,要活出基督的樣式,來影響周圍的人。
二、「心意更新而變化」:
不祇是改變我們的外表,也是改變我們的內心本性。從前詭詐,現在誠實。從前自私,現在變得有愛心。從前向惡,現在向善。要常常反省。雖然我們可以舉出許多的理由,來支持我們「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但我們也必需承認,祇要我們願意,許多時候,我們還是可以靠著主一點一點的改變我們自己,更新我們自己,不要忘記,如果缺乏自我的反省,缺乏自我更新的意願,人是不容易長進的。
一位過去一直在黑社會中打滾的朋友,後來信了主,雖然自己認為已是基督徒了,但也承認原來的本性並未消失,有一次他因為對面的車子停放在門口,而拿棍子把車子的窗戶全部打破,當他這樣做了之後,心中感覺不安,後來他就打電話給我,要我提供意見,後來是我陪著他到對面去道歉,並答應所有的賠償。按他的本性,他不會做這樣的選擇,因著已成為基督徒的緣故,願意接受我的勸告,去向對方道歉,並為所做的賠償,對他來講已經是一種突破,是一種更新。
不但是剛信主的人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對已信主很久的基督徒,一樣需要不斷的更新,不斷的求長進。
三、「察驗 神的心意」:
人常常照自己喜歡的去思想,人常常照自己習慣的去做事,人常常照自己的成見說話,而忘了要行上帝所喜悅的事。我們應當常常自問「我這樣做是否會榮耀 神」,這樣可以幫助我們達到 神的標準。
當保羅藉著這兩節聖經勸勉我們的時候,我們會發現「獻上身體,當作活祭」,為主而活,是理所當然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我也會發現在生活中不效法這世界,心意更新而變化,查驗上帝的心意,也是理所當然,也是 神所喜悅的。讓我們彼此來勸勉。
(本文由查時政弟兄提供)
沒有留言 :